
- 学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华园路1号
- 学校电话:0757-23833255
- 招生简章
- 招生简章
为规范招生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适龄儿童享受公平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24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6〕15号)、《转发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顺教〔2016〕26 号)、《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36号)等法律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1年8月 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龙江镇户籍或符合借读条件的非龙江镇户籍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实行阳光招生, 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镇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镇教育局负责协调户籍生的招录、政策性借读生以及普通借读生的学位调配安排;镇综治信访维稳办负责协调普通借读生的招录工作,做好积分申请受理、审核计分工作。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以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准,相对就近安排在与大学区对应的学校就读,实行免试入学。
(三)坚持分类分批录取原则。分三批次招生,第一批录取户籍生(含跨学区户籍生) 、高层次技术人才子女;第二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含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第三批录取普通借读生。
三、生源界定
(一)户籍生:指适龄儿童具有本区户籍,分学区内户籍生和跨学区户籍生。
1.学区内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
2.跨学区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①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大学区范围内;②父母其中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大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③长期在龙江居住,但户籍不在龙江的本区户籍生。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 》(顺府办发〔2015〕17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
(三)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顺府办发〔2015〕164 号)精神,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推荐1 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入读的年级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校。
(四)借读生: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1.政策性借读生:符合《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36号)文件所规定条件之一的,并在镇内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政策性借读条件如有调整,以佛山市政府最新公布为准。
2.普通借读生: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但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24号)及顺德区《关于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工作意见》(顺流管办〔2016〕15 号)文件精神,在佛山市居住且已连续办理半年以上(含半年)《广东省居住证》 ,目前居住地点在龙江镇,在居住证有效期范围内申请积分达到30分或以上人员的子女。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入学办法如有调整,以佛山市政府最新公布为准。为规范招生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适龄儿童享受公平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24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6〕15号)、《转发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顺教〔2016〕26 号)、《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36号)等法律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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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1年8月 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龙江镇户籍或符合借读条件的非龙江镇户籍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实行阳光招生, 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镇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镇教育局负责协调户籍生的招录、政策性借读生以及普通借读生的学位调配安排;镇综治信访维稳办负责协调普通借读生的招录工作,做好积分申请受理、
- 学校介绍
陈村中心小学始办于1945年,至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1996年镇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捐助共投入1700多万元重建,并于1997年底投入使用。学校占地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绿化率达60%以上,盆景、石文化、花圃相互交融,营造了既有花乡特色又富有城市品位的校园环境,被评为顺德区花园式学校、绿色学校。学校建有30个教室,塑胶田径运动场、体育馆、篮球场、电脑室、舞蹈室等十多个专用室场,所有功能室场都已安装了电教平台。现有30个教学班,一千四百多名学生,教职工72人,拥有一支敬业、进取、年轻的教师队伍。
- 招生范围
公办小学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
-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具有陈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及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 学校特色描述
学校着眼“传承与创新”的原则,在充分论证学校优势的基础上,提出深化体验教育,以“和润”引领学校内涵发展,努力创设“和润致美,以美怡人”的校园文化,构建“寓教于乐,和融润智”的悦润课堂,拓展课程校本化,优化精品校本课程的开发,建立体验大课程体系;深化“和润致真,以真感人”的德育体验课程,精心营办“三礼、四节”,营建“花品大队、花品班级、花品少年”,以美润化,以美润德,以美润品。通过打造“同心同德、事业心强、善润心灵”的教师团队,追求“身心健康、快乐学习、快乐成长”的学生群体,进而形成“和润”文化育人模式,使学校成为“和润教育”的幸福栖息地,成为师获取成功愉悦与人生幸福的诗意花园、阳光乐园和心灵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