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详情请自行查阅附件(附件信息仅供参考)。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提供的图片和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
(以下资料摘取自:评F24034440433房地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一、 评估对象
(一)估价对象财产范围
本报告估价对象权利人为何嘉蕴,估价对象为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红棉东路七巷4号的在建工程房地产,估价范围为全部,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不包括动产、相关债权债务和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1.坐落: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红棉东路七巷4号。
2.权利证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300150278号。
3.权属:权利人为何嘉蕴,占有份额为单独所有,取得方式为赠与。
4.用途: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
5.规模:建筑面积为341.60㎡,土地面积为90.95㎡。
(三)估价对象宗地基本状况
1.四至:东至红棉东路七巷,南至巷道,西至红棉东路六巷,北至红棉东路。
2.形状:规则。
3.开发程度:宗地外基础设施配套达到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已建成住宅。
4.土地使用期限: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无使用年期限制。
(四)估价对象建筑物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建筑为一幢混合结构4层的住宅在建工程,约于2023年停工,目前楼桩基础工程已完成,首层至四层楼地面、墙柱墙体已完成,天面层已封顶,外墙有手脚架,入户上二楼的楼梯处中空,门窗、装饰工程与水电安装未开工,完工率经测算为62%。
(五)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
座落: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红棉东路七巷4号。
方位:位于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
临街状况:北临红棉东路,约6米宽,可通车。
朝向:东南。
楼层:估价对象为一幢混合结构4层的住宅。
2.交通状况
交通系统:估价对象周边交通系统较好,周围有三乐路、佛山大道南、乐从大道、河滨北路等道路。
公共交通状况:附近有华乐大厦、乐从路口等公交车站,有135路、162路、255A路、344路等公交车途径,公共交通较便利。
交通管制情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无交通管制。
停车方便程度:估价对象周边较多停车位,停车方便程度较好。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基础设施:区域内基础设施达到“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
公共配套设施:附近配套有红棉小学、河滨公园、乐从医院、乐从中心幼儿园、乐从小学等公共配套设施。
4.地段位置和住宅密集度
位于乐从社区,靠近乐从镇中心,附近有乐从新天地、新乐商场、顺客隆,地段位置较好;附近有红棉小区、怡盛豪庭、河滨雅居等小区和多个居委会、村委会住宅区,住宅密集度较好。
二、评估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采用合理的估价方法,在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结合估价经验和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经过认真评估,确定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红棉东路七巷4号在建工程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捌仟壹佰元整(¥171.81万元)。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8日10时起至2024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执行案号:(2023)粤0606执恢2022号】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红棉东路七巷4号的房产。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300150278号,证载建筑面积143.32平方米,证载独用土地面积90.95平方米。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显示,总建筑面积363.8平方米,用地面积90.95平方米;新测宗地图显示,建筑总面积341.6平方米,用地面积90平方米。评估报告披露,房产所在建筑为一幢混合结构4层的住宅在建工程,约于2023年停工,目前楼桩基础工程已完成,首层至四层楼地面、墙柱墙体已完成,天面层已封顶,外墙有脚架,入户上二楼的楼梯处中空,门窗、装饰工程与水电安装未开工,完工率经测算为百分之62。本次司法拍卖清场移交买受人。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函复:1、房产所属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已验证换证。参照顺德区现行的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标准,该房地产涉及土地(宗地号:204023-004)使用权在70年使用年限下的国有出让性质单家独户住宅用途地面单价约为12440元/平方米。2、因上述房地产登记范围内的土地属划拨用地,在转让过户时须整宗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8〕23号)规定,其土地出让金按土地市场价格的40%计收,其中土地市场价格按佛府〔2018〕23号文第三条第(二)、(三)项规定确定,即按照划拨性质土地公开交易成交价返算的出让土地成交价[返算公式为:(划拨性质房地产成交价—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60%]与基准地价评估价、土地中介机构评估价对比,取价高者作为土地市场价格。3、以上所提供的基准地价的计算标准及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标准是顺德区现行执行标准,具体应以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时顺德区所执行的标准来核定。土地出让金金额以相关职能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具体请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乐从管理所函复:1、经核查,上述房产在《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一2020年)》(国办函〔2016〕107号)中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在《乐从镇环镇西路西片区(B-FL-01-02、 B-FL-02-02、B-FL-02-03)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土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截至2024年4月17日,暂未收到该地块上的征地拆迁项目。2、上述房产于2022年12月19日办理了《建设规划规划许可证》,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加改建(重建)时须遵循《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顺府办发〔2009〕83号)等文件的要求。3、根据材料显示,该房地产现状为在建状态,与证载登记情况不符,需取得建设工程符合规划以及建设工程已竣工等相关材料后,需先行权籍调查方可一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或买受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乐从镇不动产登记机构(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电话:0757-28369523)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具体申请材料可登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fszrzy.foshan.gov.cn/zxbs/bgxz/下载《佛山市不动产登记指南》(公布版),于“六(二)2.存量房转移登记”查阅。4、拍卖、过户不动产的注意事项:在该不动产登记时,如该宗地存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及《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将不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现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根据上述函复,该房产处于在建状态。证载用地(建筑)面积、规划许可的用地(建筑)面积与新测宗地图显示的用地(建筑)面积三者存在不相一致的情况,关于该房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长等事宜,请竞买意向人向相关部门自行咨询。
起拍价人民币1203000元,保证金人民币24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6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符合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证明提交至本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4.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5.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
6.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竞买人及受托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7.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8.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9.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通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详见本网页拍卖信息公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一栏。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四、【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竞价规则】
1.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六、【特别提示】
1.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不作保证或担保。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4.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6.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为(2021)粤0606民初11973号民事调解书。
七、【税费负担】
1.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对成交标的办理过户手续所应缴的相应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 常见的税、费征收标准可登陆房产智算器网址估算交易税费(仅供参考),或参考附件2《存量房(土地使用权)交易计算公式汇总表》,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税费为准。
PC端:https://zsjsqpc.nanhai.gov.cn/
移动端:https://zsjsq.nanhai.gov.cn
八、【成交确认、所有权转移】
1.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公示。
2.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当地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因办理标的物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九、【重要提示】
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2.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公示的车辆环保标准、排放标准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意向竞买人竞得车辆后将车辆从原登记地迁出,迁入异地进行登记的,请自行核实该是否符合入户地登记标准,自行承担异地无法入户登记的风险。
十、【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预约看样报名邮箱:ouzhixian@shunde.gov.cn
看样联系电话:4008363020(本标的仅接受邮件报名预约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红棉东路七巷4号
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10时整(意向竞买人最迟于集中看样日前两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预约,未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并如期发送报名邮件的,将视为未成功预约。)特别提醒如有特殊情况,本院将根据法院工作实际和报名人数,对集中看样作适当调整。
邮件格式如下:
主题:报名X月X日看样
内容:看样标的: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
看样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
看样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
请有意竞买者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看样,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对有意竞买者的疑问一一答复。
十一、【保证金锁定及余款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8年至2024年4月,本院已对162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2.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4年6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0000246439,并注明“执行案号:(2023)粤0606执恢2022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如委托他人代交拍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代XX交款”字样)。如通过网拍平台一键贷款/线上贷款渠道申请贷款以支付拍卖余款的,竞买人亦须按照上述指定日期将全部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余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将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竞买人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予以罚款、拘留等。
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的,请自行提前向下列银行咨询,是否符合贷款要求、贷款金额以及贷款发放等由受理银行审查决定。特此提示,如通过下列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亦须按照前款指定日期将全部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如银行因竞买人的贷款条件、贷款要素、征信条件或银行额度、放款审核等情况无法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发放贷款的,请竞买人按照前款指定日期自行支付,未能支付的,将按悔拍处理并追究竞买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1.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方式:黄经理 15815998168,冯经理 0757-82581070
2.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良支行,联系方式:陈经理 0757-22387749、15899577819
伦教支行,联系方式:麦经理 0757-27332654、13118820243
陈村支行,联系方式:陆经理0757-23838272、13823445008
北滘支行,联系方式:梁经理 0757-26330394、13790082508
乐从支行,联系方式:冯经理0757-28332093、13392249493
勒流支行,联系方式:叶经理 0757-25337223、13516576675
龙江支行,联系方式:孔经理 0757-23883523、18033201652
杏坛支行,联系方式:梁经理 0757-27381835、15818082698
均安支行,联系方式:欧阳经理 0757-25382617、13425827011
容桂支行,联系方式:黄经理 0757-28385123、13612608805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顺德支行,联系方式:吴经理0757-22222436、罗经理0757-22386129、霍经理0757-22386149
佛山顺德勒流支行,联系方式:梁经理13924881208、0757-25533921,郑经理13549972200、0757-25533771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联系方式:何经理15099889437、廖经理18928668828、梁经理13928210286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顺德分行,联系方式:邓经理17722703888、戈经理18022229736
顺德小王布支行,联系方式:吴经理13923166560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联系方式:吴经理0757-22389547、卢经理0757-22389447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方式:潘经理13790067370、邵经理13425704441
十二、【大额保证金交纳】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其他】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本次拍卖所委托的拍辅机构为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对于本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3.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顺德法院承办人联系电话:0757-28332590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18000850556
网拍监督邮箱:fy_yzxx@shunde.gov.cn
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顺德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shunde.gov.cn/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法院执行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竞买提示】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即视为买受人作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应当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五、【保证金交纳】竞拍前竞买人的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瑕疵】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七、【余款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八、【悔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税费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禁止扰乱拍卖秩序】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暂缓、中止、撤回拍卖(变卖)】根据法律规定,有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在拍卖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三、【送达地址确认】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地址、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等,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送达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邮箱:fy_yzxx@shunde.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000850556。